专业诚信,竭诚为您服务!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刑事诉讼

分享到:0

没有法律规定罪犯的赔偿责任要家人承担,对于受害人的赔偿只能以犯罪嫌疑人的财产为限,不得由犯罪嫌疑人的其它亲属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其它亲属自愿承担的,法律是允许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联系方式CONTACT INFORMATION

  • 冉兵
  • 手机:19922089871
  • 电话:13635309631
  • Q 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微信:13635309631
  • 邮箱:971682377@qq.com
  • 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清堰街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