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诚信,竭诚为您服务!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取保候审

分享到:0

抢劫罪是严重的暴力犯罪之一,对抢劫罪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一般是先行拘留,拘留期限届满的,要继续侦查的,可以进行取保候审,那么犯抢劫罪被取保候审,应当采取什么方式?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犯抢劫罪被取保候审,应当采取哪种方式

对抢劫罪的嫌疑人取保候审的,采取哪一种担保方式,由办案机关决定,可以由担保人担保或者交纳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二、取保候审由谁决定

根据法律规定,公、检、法机关都有权采用取保候审。在程序上又分为:

1、公、检、法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直接主动地采用取保候审;

2、根据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所聘任的律师的申请或者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申请,决定取保候审。

可见,取保候审的决定权在公、检、法机关。决定取保候审后,由办案人员填写取保候审决定书和取保候审通知书,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由领导签发。再由承办人员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保证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告知其各自应当遵守的规定及承担的义务,违反规定和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等,并要求其出具保证书并签名或者盖章。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所以采取哪种担保方式,由办案机关决定。

联系方式CONTACT INFORMATION

  • 冉兵
  • 手机:19922089871
  • 电话:13635309631
  • Q 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微信:13635309631
  • 邮箱:971682377@qq.com
  • 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清堰街2号